《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市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省規范信息化項目管理的各項工作部署,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信息化項目統籌的工作安排,實現“共享建設、集約建設、高效建設”目標,參照《四川省省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川辦發〔2021〕4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達州實際,市數字經濟局起草了《達州市市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通知制定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四川省省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川辦發〔2021〕49號)。
三、辦法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稱市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是指市本級人民政府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等預算安排的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者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建設、購買服務,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下列非涉密信息化軟硬件項目:
?。ㄒ唬┦褂檬屑壺斦A算資金的項目;
?。ǘ┦褂眉{入市級財政管理的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ㄈ┦褂玫胤秸略鰝?、專項債和項目配套融資資金的項目;
?。ㄋ模┦褂脟野l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ㄎ澹┦褂脟覍ν饨杩罨驌KI資金的項目;
?。┱扇≠Y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
?。ㄆ撸┢渌麘敿{入政府投資的項目。
包括:政務信息化基礎設施(電子政務網絡平臺、政務云平臺、信息安全基礎設施、數據中心及機房)、信息資源庫、共性支撐平臺、重點業務信息系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電子政務標準化體系以及相關支撐體系等符合《政務信息系統定義和范圍》國家標準的項目。
四、主要內容
整個《管理辦法》共十章,六十六條。
第一章總則:闡述了信息化項目的定義,明確了信息化項目建設原則、產生方式、管理原則以及市數字經濟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采購中心、市審計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負責信息化項目實施和運行中的相關工作。
第二章年度計劃管理:明確了擬實施的信息化項目的申報時間、申報所需材料、申報流程以及中期調整相關事宜。
第三章基礎設施和信息資源統籌管理:明確了數字基礎設施、城市數字化治理綜合平臺建設模式實行集中建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信息化資源向統一的數字化基礎設施整合,各部門(單位)不再新建、改建、擴建數據機房等數字化基礎設施。明確了重點建設項目類型、不予立項項目范圍。
第四章資金保障和管理:明確了信息化項目的年度資金報批流程、資金來源和資金管理。
第五章項目建設技術方案審查程序:明確了信息化項目通過市委市政府審定予以立項后,項目建設技術方案審查程序。
第六章政府采購管理:明確了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信息化項目,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執行。
第七章項目建設驗收及使用:明確了信息化項目建設、驗收及使用的相關要求和流程。
第八章績效評估和監督管理:明確了項目單位應加強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對項目績效目標執行情況進行績效監控,形成項目績效監控報告以及各相關單位對信息化項目的評估監督管理。
第九章安全和使用管理:明確了項目單位應建立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制度,加強信息化項目安全保密設施建設。由成立的市屬國有大數據公司在市數字經濟局管理下,負責對政府數據進行市場化開發應用,推進政府數據資源變數據資產,培育壯大本地數字經濟產業。
第十章附則:明確了各縣(市、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規定制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
解讀機構:市數字經濟局
解讀人:王小松
聯系電話:13508256316